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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我是梁山老大

第三十一章 我是梁山老大 (第1/2页)

宋江看到武松那破旧的衣服,和露祉的布鞋,心里泛起一阵寒意。武松的衣兜里露出半截干枯的番薯,这大概就是他的口粮了。自古英雄气短,这等英雄竟然连吃顿饱饭都是奢望。
  
  宋江拉着他的手,把他带回柴进为自己准备的那间最富丽堂皇的超大号房子。宋江吩咐手下将给自己准备的晚餐尽数取来,全送给武松。
  
  武松站起身,道:“大哥,你我初次谋面,为什么对武二这么好?”
  
  宋江摆了摆手,示意他坐下,宋江那份不怒自威的老大威严,令武松不敢不从命。
  
  “因为像兄弟这样的盖世英雄,最怕的就是被人瞧不起!庄客眼拙不识真英雄,兄弟不必和他们一般见识!”宋江微笑道。
  
  “大哥!”武松情不自禁的再次站起,这次因为力道太大,把鞋带都弄开了。
  
  宋江从容俯身,低头,半蹲下去亲手为武松系上鞋带。
  
  “大哥,你若瞧的起武二,就请受武二四拜,拜为义兄!”武松激动的连声音都哽咽了。
  
  宋江微笑表示默许,站在那受了武松四拜。
  
  这顿饭武松吃的非常痛快,一壶酒都让他喝光了,光牛肉他自己就吃了二斤。
  
  吃饭这件事,柴进曾经给过武松一个评价:好一个酒囊饭袋!
  
  而宋江今天对的武松的评价是:好一个性情汉子!
  
  从两者对待英雄的眼光来看,宋江果然是真豪杰,难怪天下英雄都心甘情愿为他所用。而柴进就注定只能是个一无所能的善良的富二代了。
  
  对待真英雄,你得欣赏他,尊重他,理解他。这三点看似简单,但一般人绝对做不到,关键是没那耐心,而宋江全做到了。
  
  吃饭时,宋江吩咐下人连夜赶工,为武松买件上等好料,做件好衣裳。又掏出一百两银子塞给武松,武松死活不肯收。
  
  “拿着!否则我就不认你这个兄弟!”宋江大喝!
  
  武松只好将银子接下。
  
  宋江的厉害之处就在于能洞悉人性,看破人心,所以江湖中人谁也摸不透他。
  
  他做事,让人感觉时而风和日丽,如沐春风,时而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这不,他刚跟武松用训斥的口气说完话,立马又换上一幅和蔼的嘴脸!
  
  他小心翼翼的的回避着令武松伤心的敏感话题,宋江只字不提自己家里是何等的大富大贵,只说自己修习宋家祖传神功,但耗费内力太多,近期无论怎么努力修炼,也无法提升内力上限。
  
  武松听完心里一凛,原来宋大哥这等人物也有苦恼啊。于是武松放下了所有戒心,把自己的遭遇全跟宋江一五一十说了。
  
  武松家住清河县,排行第二。他长的人高马大,相貌堂堂,而他同胞大哥武大郞,却被人称为“三寸丁谷树皮”,就是说,武大郞不但身材矮小,而且长相巨丑,满脸麻子。
  
  虽然武大郞长的丑,但平心而论,武大郞却是天下少有的好人!
  
  他正直,善良,勤劳,宽容。坏人欺负他,他从来不计较,有什么委屈都忍下,就怕武松会把那人打成残废。
  
  兄弟俩自小没了爹娘,这日子过的实在太苦了。无论寒暑,武大郞都要每天四更就起来卖炊饼,养活自己和弟弟。弟弟饭量太大,武大郞只好讨百家米,百家奶将他抚养成人。
  
  试想,这武大郞为了让年幼的弟弟过上好日子,给多少人磕过头?受到多少人的白眼?挨过多少次打?被大户人家的狗咬过多少次?
  
  武松和他哥哥的感情实在太深了。甚至达到了“武大视武二如子,武二视武大如子”的程度!
  
  小时候的武松调皮的很,因为力量奇大,所以长大后,只要有谁敢欺负他哥,一言不和便要打碎那人骨头。
  
  清河县有个无赖叫姜鑫,是知县老爷的外甥,姜鑫看到武大长的头脑可笑,便把欺负他当成乐趣。
  
  武松太想学会一身好武功了!为的就是使自己和哥哥不受欺负。但武家兄弟太穷,根本没钱请武师传授武艺。
  
  老天爷也真是眷顾武松,有一天,一个昆仑派的高手飞进武松兄弟二人住的破院子,紧接着外面又有七个人飞进院子追上了这名高手,双方二话不说,上来就打。
  
  场面太血腥,武大郞将武松紧紧搂在自己怀里,不敢看那场厮杀。
  
  不一会,先飞进来那人已经将七人全部杀死,七人的胸口全被拳头硬生生轰碎!尸体都被打穿了个大洞!
  
  官府向来是不理会老百姓死活的,这回也不例外,武松家的大门敞开,正好就有一队官府兵丁路过,他们朝里面的那堆尸体看了看,连问都不问,就去逛妓院了。
  
  “哈哈哈哈!老子的七伤拳天下无敌,就凭你们也配跟我斗!呸!……啊!……啊!”活着的那人,先是一阵大笑,继而狂吐三口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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