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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二章 老鳖惹来的注意

第二百五十二章 老鳖惹来的注意 (第1/2页)

雨下了一天一夜。
  
  陈凌惊讶的发现自家儿子在下雨天竟然乖得很,晚上也不哭不闹,睡觉可踏实了,打雷都不能把他惊醒。
  
  这倒是挺让人意外的。
  
  但是不管咋说,终于能让他和王素素睡个好觉了,这就非常不错了。
  
  听着雷雨声,一家三口舒舒服服的睡了一晚上。
  
  清晨雨停,农庄外蛙声不断。
  
  推开窗子,雨后的早晨,空气清凉,竹树如新。
  
  山上的微风轻抚而来,吹起莲池中的一片片荷叶,荷叶随风摇曳,叶片上的水珠便颗颗跃入水中,激起一阵清脆悦耳的“叮冬”声。
  
  陈凌难得睡了个踏实觉,心情大好。
  
  趁儿子还没睡醒,和王素素一块把儿子泡好的尿布搓洗出来,
  
  随后又去鸡舍、鸭圈的几个地方清扫积水。
  
  做完这些,就给鹞子换药。
  
  鹞子身上的伤到现在差不多已经恢复了。
  
  只剩下翅膀上的伤还需要再换一次药。
  
  这个位置比较关键,如果恢复不好的话,对鹞子以后的飞行能力影响很大。
  
  陈凌给它用的药,还是老丈人家传的金创药,不过是用洞天的草药配置的,属于药效强加版。
  
  所以伤势好起来很快。
  
  “二秃子醒醒,出来上药了。”
  
  走到屋檐下,陈凌敲了敲放在水缸上的竹篓,他这一敲,竹篓里边立马就钻出来一颗鸟头,警惕的向四周张望。
  
  待看到是他之后,才放松警惕,任由陈凌把它抓出来,放到屋檐下悬挂的鹰杠子上。
  
  鹞子现在是白天站在陈凌给它准备的鹰杠子上休息,晚上就钻到竹篓里,在垫的布条和旧棉絮上缩成一团。
  
  山里晚上比较冷,在竹篓里边暖和得很。
  
  总之,这有了智慧,就是比普通的玩意儿懂得享受。
  
  每天还有灵水喂着,现在受伤了,食物也不用它自己发愁。
  
  这几日过去,它不仅长大了两圈,而且还比之前漂亮了不少。
  
  灰褐色的羽毛,腹部是栗色麻点,粗壮有力的黄色大爪子静静的站在鹰杠子上,脚趾极其锋锐。
  
  最突出的要属一双琥珀色的眼睛,活泼灵动,极具人性化。
  
  在陈凌跟前它完全放松戒备,享受着大手的抚摸,很是亲昵乖巧。
  
  现在的鹞子体型勐涨了一截,都能堪比一些小型的鹰和凋了,但是模样吧,还是鹞子的模样,比鹰和凋更加瘦长俊俏,看上去非常漂亮。
  
  陈凌对此非常满意:“行啊,二秃子,毛长齐了以后,还变得怪好看的。”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二秃子自从去年被陈凌救下来之后,身上就有些奇妙的变化,比如它的夜视能力,就比普通的鹰隼要强得远。
  
  普通鹰隼的视力白天很强,飞在高空中也能看清楚地面上的东西,但到了晚上,夜视能力极其弱,跟睁眼瞎没啥区别。
  
  二秃子已经摆脱了这个弱点。
  
  “来,快张开翅膀,让我看看你的伤好到啥程度了?”
  
  陈凌嘴上这么一说,它就真的听懂了,轻轻的鸣叫一声,便将翅膀小心翼翼的舒展开,眼神柔和乖巧,任由陈凌观察它翅膀上的伤势。
  
  “行啊,恢复得不错,再养上两三天就能飞了。”
  
  陈凌观察了一番,便伸手摸摸它的弯钩一样的喙,二秃子就舒坦的眯起眼睛,很是享受他的抚摸。
  
  “黑娃,带着你的小兄弟去外边打两只老鼠回来。”
  
  转身吩咐了黑娃一声,黑娃就屁颠屁颠的带着小黄狗跑出农庄,不一会儿两个家伙就分别叼着一只老鼠跑回来,带到他跟前。
  
  果林内外老鼠洞不少,有山老鼠,也有地老鼠,这种小东西在哪儿都不缺。
  
  跟着黑娃、小金,小黄狗别的本事没学到,逮老鼠的本事却是青出于蓝。
  
  别看它性格和黑娃一样调皮捣蛋,没个定性,狩猎的本事也并不出挑,但骨子里的猎性却并不弱,有主动去捕猎的欲望,见了老鼠就想去抓,看到陌生的野东西闯入也知道驱赶。
  
  这是虎头黄与生俱来的,深埋于骨子里的猎性。
  
  可惜,它性子浮躁,太爱玩闹,也就只适合逮逮老鼠、兔子这样的小猎物了。
  
  耐不住性子的狗,是没办法带进山里的。
  
  老鼠抓回来,陈凌就把二秃子抓下来,放到老鼠跟前让它吃。
  
  二秃子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喂食。
  
  就用爪子踩住老鼠,张口撕扯起来。
  
  它的警觉性向来很高。
  
  在吃东西的时候也这样,往往逮到猎物后,按在爪子下面用嘴衔食,衔两下,就抬头四顾,向四周看看,观察一下情况。
  
  如果没有异常,就再次低头进食。
  
  爪子按着猎物,吃一次,就会抬一次脑袋观察四周情况。
  
  时间久了这都已经形成习惯了。
  
  陈凌兴致勃勃的看着鹞子进食,等它把两只老鼠全部吃下肚,就把它吃剩下的清理掉,自己去后面的厨房做早饭。
  
  早饭很快做好,小米粥,炸的馒头片,配上咸菜、酸萝卜,简单是简单,但是小两口吃的非常香甜。
  
  饭后,太阳慢慢也出来了,雨后初晴,农庄与果林重新变得热闹起来。
  
  看到儿子安静的在王素素怀里吃奶,不哭也不闹,陈凌逗了他两下,就拿起渔网,从莲池、水渠,再到山脚的河沟,去清除落叶,顺便检查一下各类鱼的长势。
  
  普通的鱼他目前是不怎么关心的。
  
  主要还是细鳞娃,以及胭脂鱼、斗鱼之类的观赏鱼。
  
  等忙活完之后,陈凌先去看细鳞娃。
  
  细鳞娃在外界的水渠中有养,洞天的水渠也有养。
  
  这种鱼生而性急,喜欢在山涧清澈湍急的溪流中生存,遇激流而勇进,非常喜欢逆流而行。
  
  所有的这些特点,造就了它独有的肉质,紧实美味,鲜美异常。
  
  农的庄水渠中,这一小段里养的细鳞娃经过几个月过去后,变化不小。
  
  不止是长大了很多,体型变得更加修长,身姿曲线更加完美。
  
  陈凌捞出来两条,抓到手里后,它们扑腾扑腾挣扎不休,那力道真是不小。
  
  “看着挺瘦的没啥肉,抓到手里肥实得很嘛。”
  
  感受到手上细鳞娃的肉感,陈凌开心的笑了,不错,没白养。
  
  于是把桶提来,又捞了几条放进桶里,准备晌午就尝尝味道。
  
  随后就把鸡鸭鹅放出来,自己也跟着去到山上,进入洞天去观察那些单独培养的观赏鱼。
  
  这些鱼当初在往农庄放的时候,陈凌刚开始是想在莲池内养的,后来觉得莲花没长起来,光秃秃的也不好看,就先不往里边放。
  
  就把它们全都挪移到了洞天之中,专门为它们开辟了一个新池塘。
  
  不过在鱼放进来后,他总共也就来看过一两次而已。
  
  现在走过来一看,胭脂鱼的变化倒是不怎么明显。
  
  繁殖的挺快速的,胭脂鱼的鱼苗一群一群的,带着黑色、浅红色的横纹,大鱼就很漂亮了,除了肚皮是浅色之外,全是浓烈的胭脂红色,游动起来,像是火焰在飘,极为美观漂亮。
  
  “这胭脂鱼也都能吃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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