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七章进殿节 (第2/2页)
埃莱默的天赋其实不差,差的其实就是出身和血脉,说到底,他也是个四星档次的扈从,实力完全开发出来的话,勉强也够得上百夫长级。
埃莱默没有问洛萨去干什么,因为百夫长的行踪,无需向一个小小的角头交代,即使洛萨是去都灵大学,跟某个学生妹谈恋爱,也跟他没关系。
他神情坚定地拿起手中的扫帚,开始扫地。
洛萨今天戴了一顶黑色软帽,还裹上能遮掩背后尾巴的长风衣,用以遮掩自己的狼族特征,在亚平宁,这属于很常见的装束。
有些狼族不愿被普通人看出差异,因而会做这样的伪装;而普通人也往往希望通过这种方式,使外人误以为自己可能是狼族出身,不会轻易招惹。
如果再佩上一枚怀表,手里托着一枚烟斗的话,就是典型的亚平宁上层居民的流行风尚了。
今天的都灵城,晴空万里,阳光明媚。
熙熙攘攘的人群,趁着这冬日里难得的好天气拥上大街。
他们有不少是来自法兰西和日耳曼的旅客。
尽管许多人都认为,伦敦,巴黎还有鲁尔区那种烟囱林立,黑云蔽日,空气中弥漫着刺鼻气味的景象才是文明之辉,北亚平宁不过是穷乡僻壤。
但人们的肺和嗓子往往会选择更实际的。
海神广场上,人们载歌载舞。
今天是什么节来着?
洛萨思索了阵,才恍然:“今天是圣母进殿节啊(即纪念幼年圣母进圣殿的节日),我这个圣子当得还挺不称职的。”
他心中调侃着,嘴上自然不会说出这种渎神之语,在亚平宁半岛,教会势力虽然已经被挤压得不成样子了,但民间还是有着其广泛信仰的。
洛萨一路走走停停,观看着节日上的景象。
虽说是宗教节日,但宗教氛围跟中世纪相比,已经淡薄到近乎于无了。
就像是万圣节,在中世纪,只是一个简单的小节日,过万圣前夜时,洛萨和他的士兵们,甚至还躺在宅邸和军营里睡着大觉。
不过是人们为了纪念各地的主保圣人,在教堂举行的简单仪式。
现在却成了群魔乱舞。
这没什么错。
圣人们如果知道自己还能给后代们逗个乐儿,想必也会很欣慰。
“让一让,都让一让!”
伴随着一阵惊呼,感叹,欢呼声。
一架架巨大的马车在人潮的拥挤中,步履蹒跚,艰难前进着,拉车的马匹赫然是一匹匹肩高超过两米,比日蚀这种巨马还要更大的马。
道旁,不住有城市警卫维持着秩序,挥舞着警棍大声呵斥着。
洛萨听到一阵阵低吼声。
他挤在人潮中,凭借强悍的体魄和感知,不断见缝插针,向里拥去,顺手打开了一个往自己口袋里摸的小贼的手,又拽起了一个差点被踩在脚底下的倒霉蛋,他终于是来到了马车跟前。
这才发现,那蒙在巨大红布下面的,居然是一座座巨大的兽笼,上面的铁栏杆比常人的手臂还要粗,里面坐着一个半蹲着的巨人。
沉重的锁链,锁在巨人的双脚上,带钉刺的项圈,锈迹斑斑,有些甚至都已长进巨人的皮肤里。
这些来自北欧的山地巨人,生命力极强,在古典时代曾被广泛应用于战场上,但随着各种大威力火器,魔法道具的应用,这些体型庞大的靶子,也逐渐落伍了。
似乎察觉到了洛萨在看他,巨人麻木的眼神扫向他,浑浊的眼眸里看不出半点神采。
在这座堪称“庞大”的笼子里,他却连坐直,趴下,或是躺下的余地都没有,只能佝偻着腰,半蹲在里面,像一只野兽一样接受人们的参观。
随着这辆沉重的马车驶过,后面的马车里,囚禁的便是一些猛虎,雄狮之类的普通野兽了。
一个衣着考究的男人,站在最后面的马车上,高声呐喊着:“今晚,在海神广场的马戏表演,会上演一出龙骑斩巨人的绝佳演出,票量有限,先到先得!”
屁的龙骑。
洛萨嘟囔了句。
以他的感知,都灵城里若是真出现一头龙类的话,除非是血脉微薄到几乎不计的以外,不可能瞒得过他——无非就是类似于凶暴龙的那种外形似龙的野兽罢了。
天空中,一群鸽子扑扇着翅膀,振翅离去。
挤出人群的洛萨,心中莫名生出了一丝孤独感。
这样的日子,如果有般若她们在身边,自己应该会很快乐吧。
难怪王维说,每逢佳节倍思亲呢。
他思索了片刻,逆着人潮决定去找拉维妮娅——假如拉维妮娅拒绝了自己的邀请的话,他就只能回去找埃莱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