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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谁!才是大魔王!

第九十一章 谁!才是大魔王! (第1/2页)

伴奏一开始,就是欢快的架子鼓。
  
  节奏就给人一种明快的感觉。
  
  而当电吉他响起来的一瞬间,就给人一种,太欢快了的感觉。
  
  韩舟在台上,非常的轻松,非常有节奏感:
  
  “如果说你要离开我
  
  请诚实点来告诉我
  
  不要偷偷摸摸的走
  
  像上次一样等半年……”
  
  第一段一出,实际上已经为这首歌定下了基调。
  
  经典歌曲看词曲,流行乐看副歌,高音歌曲看爬梯,欢快歌曲看开头。
  
  更何况,这是一首流行摇滚。
  
  问题是,怎么这种词,你能这么欢快的曲给唱出来,而且还刚好合适?
  
  杨聪听到第一段,立刻意识到了原因。
  
  因为是爱的初体验,因为是初恋!
  
  分别绝对是悲痛的,但是初恋给人的感觉永远美好而快乐。
  
  这是每个人的真实感受。
  
  所以,这首《爱的初体验》是欢快的,也是悲歌,但却没有一丝一毫的抽离感!
  
  居然用选题破解了选题本身的问题,这不是唱功,而是创作上的顶级才华,思维上的火花!
  
  杨聪感觉,大魔王探照……要裂开了!
  
  “如果说你真的要走
  
  把我的相片还给我
  
  在伱身上也没有用
  
  我可以还给我妈妈……”
  
  一边跟着节奏摇晃的陆晋在间奏非常疑惑:“聪哥,为什么照片要给妈妈啊?”
  
  “为什么这么写词儿?”
  
  陆晋是真的在学习音乐,想要学习,有机会像杨聪讨教,当然要问。
  
  杨聪看着傻孩子:“傻,除了妈妈谁会每天把你照片拿着看?”
  
  “好悲伤的词,如果只听不思考,你会觉得这首歌欢乐无敌,如果仔细想想……痛的绝望。”
  
  此时,节奏已经放缓了。
  
  “什么天长地久
  
  只是随便说说
  
  你爱我哪一点
  
  你也说不出口
  
  你认识了帅哥
  
  就把我丢一旁
  
  天气热的夏天
  
  心像寒冷冬夜……”
  
  杨聪心中痛啊,无论大魔王是他心中那几个中的哪一个,都是自己的前辈自己的大哥啊。
  
  但是杨聪知道,这一段出来后,大魔王要输了。
  
  无论大魔王唱得再好,那首《淋过的雨》都有抽离感。
  
  大魔王是凭借自己的唱功,把巨大的裂痕掩盖住了,有一种这里一马平川无事发生的感觉。
  
  但是,任谁走在这上面,都像是随时要跌入万丈深渊一样让人心悸。
  
  歌好听,但绝对不会说这首歌经典。
  
  歌改的精彩,但完成度最多是个半成品。
  
  而这首《爱的初体验》呢?完成度百分之百!把欢快和悲歌真正的完全结合了起来。
  
  这个不谈之外,它还特别好听,不是唱的好听,是写的本就好听。
  
  歌手纯粹的唱的好听唱的符合意境,固然很强。
  
  但是,写的就符合意境,写的就好听,编曲又好听又符合意境,唱的还好听,结合起来,可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简单!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陆晋震住了:“啊!?”
  
  这种级别的歌,你跟我说是《暗金之声》的参赛歌曲?不是说了比赛前三天,题目才发到歌手手里吗?
  
  周全欧也傻了,这难道节目组半年前就把题目给红皮鸭子了?
  
  不对啊,《暗金之声》上周才网络投票投出了这期的歌曲题目啊!
  
  这节奏,绝对在青年群体中引发狂潮,绝对是能名列一流的流行歌曲,是流行摇滚中比较偏向于流行,有资格成为金曲的歌啊!
  
  此时,韩舟依旧在台上,轻松的演唱着。
  
  韩舟的歌声很洒脱。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这首《爱的初体验》听它的人很难想象这是1997年的歌。
  
  同年的歌曲还有《东方之珠》《大头皮鞋》《从头再来》《女人是老虎》《女人花》《朋友》。
  
  谁能想到《爱的初体验》是这个时代的歌?和这些歌是同年龄的歌?
  
  它甚至比《相约九八》还老!
  
  真正的青春无敌。
  
  经典乐队四件套的验一下,欢快的编曲,永不过时。
  
  那种年轻的朝气,让这首歌一直青春焕发。
  
  而词里面隐藏的悲,又让这首歌久经不衰,受人喜爱。
  
  而韩舟在台上的表演也已经到了尾声:
  
  “想要买酒来浇忧愁
  
  却懒懒不想出去走
  
  想要来一包长寿烟
  
  发现我未满十八岁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
  
  注定要为爱情流泪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
  
  注定要为爱掉眼泪^”
  
  是不是我的十八岁,注定要为爱情流泪?
  
  这太符合十八岁青年的脑子了。
  
  一句话,把十八岁的青年写活了过来。
  
  唱到最后,红皮鸭子在话筒前,虚空弹吉他。
  
  最后一个干脆利落的结尾。
  
  现场观众马上尖叫了起来。
  
  《淋过的雨》,很好听,观众听完回想……大魔王探照真牛牪犇!
  
  一首悲歌能唱成这样?
  
  但你问他们下台后会不会继续听这首歌。
  
  恐怕重听的激情并没有那么的浓烈。
  
  但是这首《爱的初体验》,听完后,观众都震住了。
  
  好听啊!
  
  好听两个字,杀死一切。
  
  就像对电影来说,好看两个字,杀死一切。
  
  大魔王把《淋过的雨》抬到了原歌曲触及不到的艺术高度,以及演出效果高度。
  
  而红皮鸭子,用《爱的初体验》告诉观众:这题……很难吗?
  
  这其中的区别。
  
  就像是大魔王用了毕生所学,把高考作文写成了范文。
  
  而红皮鸭子随手一写,从开篇到结尾,灵气斐然,那种灵气,让人无法直视,让人难以忘怀。
  
  难他天?!
  
  杨聪起身:“问一个问题,问完我再说我对这首歌的看法。”
  
  “红皮鸭子,《爱的初体验》这首歌,是你什么时候写的。”
  
  韩舟提起话筒,鸭子嘎嘎嘎的声音:“昨天。”
  
  杨聪懵了:“啊?”
  
  韩舟:“虽然三天前就接到了任务,但我在拍……片子,没什么空,所以昨天才写。”
  
  陆晋:“是拍电影电视剧那种片子,还是去医院拍那种片子?”
  
  杨聪:“你这么问礼貌吗!?我来问。”
  
  “红皮鸭子你是带病在演出吗?”
  
  带病?精神病算吗?
  
  韩舟:“算是吧。”
  
  杨聪:“啊?怎么伤的?”
  
  韩舟捂着胸口:“魔方唱《三只鸭子》把我搞伤的,伤了我的心。”
  
  现场观众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了起来。
  
  搞了半天,你在玩儿梗是吧?
  
  李豆豆起身:“假作真时真亦假,亦假亦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那你敢用未来十年发个誓吗?”
  
  “你发誓这不是凑巧题目赶上了你已经写过的这首歌,还是真的是昨天才写的。”
  
  “如果说谎,单身十年!”
  
  陆晋傻了:“你认真的吗?这么毒吗?”
  
  韩舟:“的确是昨天,这首歌才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我发誓。”
  
  嗯,这么发誓应该没问题。
  
  大魔王在旁边鼓掌:“厉害,创作型歌手?”
  
  “运气好运气好罢了”韩舟客气了客气。
  
  杨聪有点犹豫了。
  
  “大魔王的身份,我大概有七个名字,但是让观众投票刚好投到可能的那个名字,不太现实。”
  
  “而红皮鸭子呢,应该比较年轻……年轻一代歌坛我不是很熟悉,陆晋你知道吗?”
  
  陆晋:“我来问问。”
  
  “红皮鸭子,你不到三十岁对吧?”
  
  韩舟:“当然不到三十岁,我很年轻的。”
  
  陆晋:“这么年轻,又才华横溢的……”
  
  韩舟打断:“你们要是摘下我的面具,会发现我是靠脸吃饭的。”
  
  “咦~”
  
  “吁!!”
  
  现场观众起哄。
  
  韩舟:“你们听歌还是看相声?吁什么?”
  
  陆晋倒是被提醒了:“你认识林惜杭吗?燕京天桥相声现在的二代大弟子。”
  
  韩舟点头:“我们合作过。”
  
  陆晋越来越开心了:“你是不是也演过戏,你的角色,身上会涂金粉。”
  
  韩舟沉默了。
  
  狗东西,不愧是凤雏啊。
  
  真就把我猜出来然后把我卖了呗?
  
  但是回答问题要么不回答要么绕弯儿,但不能撒谎啊。
  
  而陆晋的问法,根本就没法绕过去,不回答就等于是默认了。
  
  韩舟点头:“对,有这回事儿。”
  
  陆晋更兴奋了,噼里啪啦拿起一部平板,写了个字:“你是不是和这个字有关系。”
  
  这平板是《暗金之声》的赞助商,平板电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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