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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出发

381 出发 (第2/2页)

没多久,他召集众人,跟着火雀一同上了金乌山。上山的时候氐牢还低声说:“亏我还找到了一块背风面水的好地段,可惜了……”
  
  金乌山山顶,张存道也算是故地重游。不过现在这里很多地方都不对外宾开放,他们上来之后,只能住在客房中。
  
  三天后,旅程正式开始。金乌们激活界碑,众人只见界碑一亮,然后出现一块漆黑的光幕。金乌们在光幕上一点,一个点就亮起,然后整个金乌山一亮,接着光芒一闪消失在天空。
  
  下一秒,张存道就看见整个金乌山进入到一片浓雾中,这雾气泛青,遮挡着四周看不见任何东西。整座金乌山包裹在一片金光中,破开青雾向着某个方向疾驰而去。
  
  如今金乌山就在迷雾中穿行,由于有界碑指引,这路程是最短最快的,大约只需要十天左右就能到达蛮荒界。在迷雾中穿行是不能掉以轻心的,因为随时都会有危险发生。
  
  张存道此时也被火雀妖恭敬的请到客厅喝茶。
  
  说是去喝茶,其实就是去值班护卫,如果出现了什么危机,那他就要出手护持金乌山。在客厅内,张存道还见到了几个蕴道期的人、妖。他们都是答应出手的乘客。
  
  而金乌们也会派出族人镇守在此,一同守护金乌山。
  
  大家在客厅中喝茶饮酒,还有妖娆的火雀妖歌舞助兴,几个蕴道境的修士巨妖互相攀谈起来,场面显得很和谐。
  
  张存道喝着茶,也有一个蕴道修士走了过来。
  
  “道友有礼!”这蕴道修士和张存道打了个招呼。他身后漂浮着一把宝剑,显然是这个修士的后天法宝。不出意料的话,这就是一个剑修。
  
  张存道对他拱了拱手,也回应道:“道友有礼。”
  
  “在下宾全胜,请问道友高姓大名?”这人温和的问道。
  
  “我叫张存道,见过宾道友。”
  
  打过招呼后,两人就闲聊起来。闲聊得知,这位宾道友学有所成,打算去蛮荒界增长见识。蛮荒界有圣人道统,有无数大能大修。他听闻大唐国有一剑派叫剑神宗,其中高强剑修无数,所以打算去拜访一二,如果合适,他也会拜入其中,参悟无上剑道。
  
  而他听说张存道去蛮荒界还没有目的地的时候,他多少有些吃惊。这就像是从小地方去大城市,如果没有规划就去,那和盲流无疑,去到目的地当真是双眼一抹黑,人生地不熟。
  
  他们这种蕴道境大修更是如此,他们去蛮荒界都是有下家的,就类似于小地方的精英跳槽去大城市工作,一般都是找好下家才去的。
  
  宾全胜也佩服张存道的果敢(高情商说法),两人聊了一阵,说了一些修行时候的见闻。然后就在这个时候,金素素走进客厅。
  
  宾全胜看见金素素进来,就对张存道笑道:“你知道吗?在蛮荒界人和妖是可以通婚的。”
  
  张存道听到这个有些奇怪,他说:“这有什么问题吗?长生界也有人、妖通婚的。”
  
  宾全胜笑道:“不然,在蛮荒界有一位圣人叫具灵圣母,她有一种神水叫‘孕泉水’这种水人、妖夫妻服下后,就能诞生能修行的人类,或者全血脉的妖精。不会诞生不能修行的半妖。故此,在蛮荒界人、妖通婚才是真正的通婚。”
  
  这倒是涨见识了,以前张存道知道人、妖结合后生下的半妖是不能修行的,两者血脉互相冲突,故此就算有人、妖相恋,也是不诞下子嗣的,总不能害了下一代吧。
  
  但是听这道友的话,似乎在蛮荒界就有解决的办法。这还是圣人手段高明啊。
  
  张存道点点头,然后就看着这修士的目光总是盯着金素素看,这一瞬间,他忽然明白为什么这修士会和他说这个了。他看了看坐在角落的金素素,然后对这修士说:“金乌一族甚是高傲,想入金乌一族小姐的法眼,怕是困难重重。”
  
  这修士低声一笑,说:“道友说的对,可是你不知道,这金素素小姐却有些不同。你可知道,她曾经有婚约在身。”
  
  有婚约?这我怎么不知道?张存道哑然的看着他,而那修士则是继续说:“听闻她已经许配给了鸣蛇一族的叶崇天。不过叶崇天这家伙死在了青华洲,据说还是有人假扮成金素素的模样,将叶崇天骗出去杀死的。”
  
  “啧啧啧……这金素素小姐可当真是命运多舛,还没出阁就背上克夫之名,你看,她现在每天都是郁郁寡欢的样子,八成就是被这事给扰的。”
  
  “你说,如果我这个时候去安慰一下她,表示不在意她的过去,她还不得对我感恩戴德,直接投怀送抱。”宾全胜笑着说。
  
  】
  
  张存道用异样的眼神看着宾全胜,这人怕是修行修傻了吧。就算金素素再如何落魄,也不是你这种人能骗的。
  
  于是张存道也低声对他说:“如果你这个时候去安慰她,她投不投怀送抱我不清楚,但是她一口吞了你的几率会很大。”
  
  宾全胜听了这话,眼睛瞪得老大,他低声说:“你不信我?”
  
  张存道摇摇头说:“我不是不相信阁下,而是更相信她。”我和你不熟,但是我对她实在是太熟了。这姑娘如此忧郁,那确实是因为叶崇天死了的缘故。她对有人扮做她的样子骗杀了叶崇天,心中是有愧疚的。这个姑娘虽然没有喜欢过叶崇天,但是叶崇天确实是对她极好。她不是冷石心肠的妖,相反还是一个喜欢浪漫,渴望真正爱情的妖,她的内心善良而敏感,叶崇天因为爱她而死,她心中有愧。
  
  一个会被戏剧而感动流泪的姑娘,遇到这样的事情,怎么会不煎熬难受呢。
  
  宾全胜听了张存道的话,他又看了看安静坐着的金素素,最终还是没敢上去搭话。
  
  呵呵,这就是一个有贼心没贼胆,还特会想象的胆小男人,简称——屌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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