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典当项链也要买酒的贵公子 (第2/2页)
只是……
“拿宝石换酒?”
“还是换如此劣质的酒?”
就在韩非咬牙切齿,像个小孩一样纠结了半天,取下镶嵌着硕大蓝宝石的项链,抵押给酒家,说好了日后回来赎,要求酒家上酒之时,一匹大黑马也顺着这条路,以同一个方向,走了过来,托着自己北上的人走到韩非所乘的白马前,凑上去转了转,确认这匹马并非母马后,气鼓鼓的打了个响鼻,往前一挤,就把委屈的白马挤到了一遍,也刚好让坐在黑马背上的林朝辞透过斗笠看清了韩非放在桌子上的华贵项链,以及那两坛寡淡无味的酒水。
摇摇头。
从地上吸起一块土。
抖了抖,化作二两碎银。
一抬手,便隔空落到了那两坛酒的红封皮上,惹得韩非与酒家侧目,声音也在同时遥遥传来:“这两坛酒还不值得一件蓝宝石项链做抵押物,太奢侈了点,不过,要是真想抵押,不如让我来做这个中间商,我替他付了这个账,等他有钱了再来找我就是,看我们的路,去的方向应该是同一个,这位朋友觉的如何啊?”
“自无不可。”
韩非一看就是个挺好说话的人。
笑了笑,心思万千。
不过,在脸上与眸中却从没有体现。
对林朝辞摇摇一拱手,抓起项链,便步行朝林朝辞这边走了过来,见林朝辞并未托大的翻身下马,脸上的笑容又真诚一分,把项链递给林朝辞的同时,如实道:“这条项链是舍妹送我的,对我有不小的意义,还望朋友勿要将此项链转手,不虚多日,在下自会将它赎回……对了,在下韩非,还不知道朋友的名字呢?”
“林朝辞。”
“林是树林的林。”
“朝辞是李白诗中的朝辞。”
林朝辞接过项链看了看,在心底赞叹一声好生奢侈,主要是这条项链的主体不止中间那一枚闪亮的蓝宝石,两边做挂钩的玉竟还是纯白无暇的羊脂玉,穿过挂钩的绳子也是金线绳,别说小富之家,就算大富之家估摸着也没几个人有资格戴,抬眼大量了一眼这位与动漫中形象很贴切的九公子,认真的点头表示礼貌。
“这么说来,朋友是唐后的人?”
韩非读过李白的诗。
陆地神仙嘛,名头很大。
就算不说其武功,只说他写的那些绝世诗篇,都能看出来,这是一位全靠着吃天赋饭的儒道晚辈。
如果来到先秦,再有名师教导。
指不定能单开一道,合入诸子百家。
羡慕不来。
却也因此让他产生兴趣。
对这位青莲剑仙了解过。
林朝辞的名字,其实充分说明了林朝辞并非先秦时代的人,不过,林朝辞的反应却也让他很吃惊。
正常人听说他的名字都会惊讶。
韩非,韩非子。
战国末年赫赫有名的法家大贤。
他虽不敢承担这个名头,不仅仅是认为承担不起,更是认为自己有更多的积累誓要超越史书中的自己,可是,世人对他的感官却是不会变的。
他本以为林朝辞会吃惊的询问。
却没想到林朝辞啥也没问。
就是点点头,接过项链。
翻身上马,然后走了。
然后走了……
走了……
不是,你怎么能走呢?
韩非小跑两步,一下子就拽住了这个很不寻常的朋友,确切说,是拽住了林朝辞的马镫,看着林朝辞疑惑的眼神,弥漫在心头的兴趣更浓了几分:“别急着走啊,来,我请你尝尝这酒?”
“你请我尝尝这酒?”
林朝辞也被韩非逗笑了。
不是,哥们,咱俩是谁出的钱啊?
你把项链都压在我这了。
还你请我喝酒……多不好意思啊!
故此。
没过多久。
在前往新郑的这条路的尽头。
就多了两个勾肩搭背的酒鬼。
谁请谁不重要。
主要韩非这人情商挺高、说话也挺好听的、臭味相……呸,是默契度很高,确实能当成朋友结交!
绝对不是因为韩非没什么架子!
更绝对不是因为韩非有个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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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