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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章 锁定凶手,打赌

第149章 锁定凶手,打赌 (第1/2页)

C5组长,应该还在加班,调查最近几年辖区的档案和报案记录,接到格林的电话,立马表示自己马上带人过来。
  
  挂断电话。
  
  格林没有急着问布莱恩缘由,而是先思索起来。
  
  布莱恩老大,在刚刚还准备让自己下班,明天再继续调查这个案子,结果经历了之前的抢劫犯追捕之后,就变了口风。
  
  区别,应该就是那个警用强光手电筒。
  
  作为殴打罪证,还染了血,借来的手电筒,自然没有还回去。
  
  格林坐在副驾驶,拿起手电筒端详。
  
  他之前在警校进行半年期培训的时候,是有警务强光手电使用培训的。
  
  这种强光手电筒,属于警用器械的一种,不仅比寻常手电筒更加的长,材质还更加的坚硬,灯头大圆还有凸起的三角,就像是尖刺,可以用来战斗,并且光源刺眼,足以保证照到人眼之后,第一时间产生数秒的致盲效果。
  
  可以说,没什么经验的普通人被照射到了,就是之前那个抢劫犯的模样,会出现三到四秒钟的致盲,会下意识遮挡,并且不知道要如何应对,结果就被布莱恩老大轻易就完成了袭击。
  
  不过一般人很少将手电筒当做袭击手段。
  
  第一,是使用角度问题。
  
  经常看警匪片,或者类似写实影视剧的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么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么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专业的使用习惯、熟悉***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对***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
  
  ***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干净利落杀死十名***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
  
  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个契机,实际上,就算没有今天这件事,我明天也会将调查精力放到风化组那边,毕竟普通人,可没有那个实力,两天时间,就杀掉十名***,关键还能准确卡在她们下班的路上,避免遭遇目击者。」
  
  随机杀人很简单。
  
  这边监控不是很普及,只要熟悉环境,然后看到有人落单,出手后马上离开,难度真的不高。
  
  但精准选中***,还在短短两天之内,一天五个,两天十个,全部选在受害者一个人下班回去的路上出手,难度就不小了。
  
  这其实是一种很蠢的做法。
  
  作为一名亲身实践过几次的尸检官,布莱恩很清楚整个杀人过程中,前期的调查跟踪,反而是最耗费精力的。
  
  所以当布莱恩知晓凶手对于环境熟悉,对于受害者熟悉,下手果断精准,手法专业之后,他的第一怀疑对象,就是风化组的人!
  
  前面不开口。
  
  一个原因,是因为这些人也是内部成员,消息灵通,开口就容易打草惊蛇,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没办法轻易定罪。
  
  这样的话,就算后面破案了,也没办法明天下午之前搞定案子,完成C5组长拉贾格的考核委托。
  
  布莱恩是一个收钱办事的讲究人。
  
  他得为拉贾格考虑。
  
  另外一个原因,则是为了排除其他可能的犯罪对象。
  
  当然,刚刚的启发,还是很有帮助的。
  
  至少确定了凶手的犯案凶器和手法之后,布莱恩已经肯定,凶手就是风化组的成员。
  
  这边辖区的负责警员,就那么几个。
  
  带着答案再去找线索,锁定凶手,就轻而易举了。
  
  二十多分钟后。
  
  两辆轿车,急冲冲赶到了布莱恩这边。
  
  C5组的组长拉贾格带着三个小组成员,兴冲冲朝街道等着的布莱恩道:「布莱恩,凶手在哪?」
  
  布莱恩沉声道:「不用急,他跑不掉的,拉贾格,你先告诉我,你们小组加班调查到的结果。」
  
  拉贾格点点头:我们根据你提供的思路,调查了最近几年,整个洛杉矶的嫖客案件,发现在三年多前,也发生过类似的案子,差不多的犯罪手法,不过犯案频率不高,差不多两个星期一起,也不是使用的透明胶带,而是塑料袋.」
  
  听到塑料袋,格林看向布莱恩。
  
  刚刚布莱恩老大,好像就是使用的塑料袋,对那个倒霉的抢劫犯进行的犯罪模拟,就是模拟过程,真实度百分之一百而已。
  
  拉贾格继续道:「当时负责案子的,是警探局第三中队,他们和我现在处境一样,没有找到有用的线索,后面凶手消失了,他不再继续出来犯案,这案子继续调查了一段时间之后,就封存了。」
  
  说着,他看向布莱恩,拍了拍腰间的手枪:「听到你说要抓凶手,我连多年没拿出来的善良之枪都带出来了,伙计,人在哪,我现在迫不及待见到他了!」
  
  布莱恩耸耸肩:「我还不确定,不过你调查一下几年前那个案子辖区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再调查下这一片区域的风化组执勤人员,同时都在的,就是嫌疑人。」
  
  说着,他拿出那个染血的手电筒,将自己之前的发现说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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